关于濮阳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号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落实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工作任务,现将濮阳县开展商品房契税补贴工作通告如下。
一、补贴原则
购房者以“先缴后补”的方式获得契税补贴,购房者在申请期限内未缴纳契税的,不能享受此补贴政策。
二、活动时间
1.对于公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商业和住宅(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补贴活动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2.对于公告发布之日后购买的商业和住宅(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补贴活动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
三、补贴标准
1.对于公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商业和住宅(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公告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补贴比例为20%。
2.对于公告发布之日后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的商业和住宅(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缴纳契税的补贴比例为30%。
四、补贴期限
对于公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商业和住宅(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和对于公告发布之日后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购买的商业和住宅(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购房者缴纳契税后,2个月以内由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有关信息和资料后,按顺序将契税补贴兑现到位。
五、办理流程
1.符合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在政策实施期间内缴纳契税后,携带本人银行卡(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契税完税证发票(验原件留复印件)等资料交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部门窗口。(注:购房人姓名、银行卡姓名、纳税人姓名要一致。)
2.办理地址:濮阳县行政服务大厅(铁丘路与大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393-8690191
0393-3355188
七、本通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濮阳县财政局
濮阳县税务局
濮阳县自然资源局
濮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濮阳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来源:今日龙乡微信公众号
编辑:惠莉
初审:宋冬冬
终审:杨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