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华录11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实控人华录集团通知,经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华录集团与中国电科实施重组。
公告显示,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的华录集团的股权无偿划入中国电科,华录集团成为中国电科的控股子公司,不再作为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重组完成后,华录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发生变化,公司实控人将由华录集团变更为中国电科。
公告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华录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易华录245,469,214股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不涉及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此外,公告称,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变化。本次收购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电科系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国资委为中国电科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为从事国家重要军民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装备、通信与电子设备、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的研制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