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一)在滨海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2023年内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二、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企业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模块”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与通过系统比对符合申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后,即可完成申报。
(二)自主申请。企业向滨海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申请补贴,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报盘模板》电子版(见附件),同时提报与申请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企业可通过发送邮箱方式提报,发送后电话联系滨海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三、审核及发放
滨海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核实劳动合同、失业保险缴纳、申领者身份、是否发放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信息,确定申报人员是否符合发放条件。审核未通过的,将告知未审核通过原因。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
四、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联系电话:
0536-5311360
电子邮箱:
bhqdqgzbrlzyglfwzx@wf.shandong.cn
附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报盘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