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贵州茅台发布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6元,这是继2022年首次实施特别分红后,贵州茅台第二次抛出特别分红方案。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实施特别分红,属于加大分红频次,这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
目前,A股上市公司分红一般包括年度分红和中期分红,所谓特别分红,就是在这些常规分红之外的分红。由于此前贵州茅台一般只有年度分红而没有中期分红,因此在今年6月底实施完年度分红后、此次拟再实施分红,也属于计划之外的分红、也可算是特别分红。
贵州茅台披露此次特别分红的目的,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提振市场信心;三是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或许有人认为,将利润留在上市公司,钱越多不是越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吗,况且有些上市公司或许也不需要从市场再融资、分红方面也就无需太多顾及股东感受。但这种观点显然是存疑的。
事实上,分红权是股东最基本权利,上市公司分红,不仅可彰显公司的资金实力,还可体现对股东的尊重和责任。上市公司承担诸多社会责任,其中回报投资者是最主要的社会责任,分红是履行这个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一个连股东都不尊重、不回报的上市公司,又如何履行对债权人、消费者、环境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上市公司充分扛起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声誉,进而也有利于为上市公司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这个潜在效应无疑是巨大的。
A股特别分红还不多见,而港股市场较为常见,港股特别分红又称特别股息,有的上市公司某段时间业绩特别好会派发特别股息,有的公司在出售某个资产有了大量现金后选择特别分红、分红数目还可能比较大,对投资者而言属于意外惊喜。比如11月20日港股新世界发展披露,该集团完成出售其拥有的所有新创建股份,将于12月20日派付特别股息每股1.59港元。
上市公司因为某个运作有了大额现金入账,就全部或部分派发给股东,这种特别分红方式,充分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的财产权,并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与股东利益紧密关联,有利于增强股东对上市公司日常运作的关注,也有利于吸引其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引导股东行使其管理参与权。
A股市场当然也应鼓励和倡导上市公司特别分红。前不久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这对提振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和市场的信心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特别分红也相当于增加了现金分红频次,应属鼓励方向。
一些特别分红,是由于上市公司经营中存在一些不确定性而产生,但稳定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分红预期同样也很重要,为此也要强化对特别分红的相关信息披露,让投资者能够有所预期。比如前述例子,港股新世界发展披露出售新创建股份计划的同时就披露将派发有条件股息,这个条件就是出售事项完成。建议A股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的分红政策中,对特别分红程序及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在披露出售资产计划并拟派发特别股息时、应一同披露特别分红的预案。
作者/熊锦秋
编辑/岳彩周
校对/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