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环境违法企业被免除44.2万元罚款,因为做了这件事

新闻资讯2023-11-27 12:12:57橙橘网

东莞一环境违法企业被免除44.2万元罚款,因为做了这件事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东莞市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共被免除罚款44.2万元。据了解,此前该公司出现“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后来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目前已合法经营;因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因“未验先投”,面临44.2万元罚款

9月5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第三季度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发现,东莞市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生产设备虽然配套建设了环境保护设施,但在未完成自主验收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起擅自投入生产。

“我刚刚接手这家企业,没想到就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当时真的一夜白头了。”东莞市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曾先生表示,公司的原股东由于经营不善,通过股权转让退出,不曾想到中途接手的企业没有衔接好,出现“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该公司于2019年9月办理了生态环境审批手续,但未及时完善自主验收工作,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分别处以36万元、8.2万元罚款,并作出行政命令,责令其在期限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案件审查人员发现,该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案发时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综合该公司相关违法情形,如其能在期限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其情况将符合《东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相关规定,依法应不予处罚。



3500多宗案件共减免处罚约1.8亿余

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工作人员及时与该公司负责人对接,主动告知其省、市减免罚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多次详细解释整改标准、适用程序等内容,指导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为企业争取能适用免罚机制。

根据该公司后续提交的证据材料及执法人员复查,该公司已在期限内按规定完成整改,于10月10日完成自主验收手续,目前已合法经营。因此,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免除行政处罚罚款,同时提醒企业注意环境管理,不要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曾先生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免除罚款44.2万元。“感谢你们!在企业困难之际,听到这个免处罚的消息,真是一个惊喜!”曾先生说。

据了解,自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东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减罚免罚政策实施以来,东莞3500多宗适用政策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共减免处罚金额约18562万元,免予强制执行金额约17120万元,进一步推进审慎、精准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通讯员 何闪闪

本文标签: 免罚  罚款  环境局  东莞市  环境违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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