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兼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新闻资讯2023-11-27 16:03:18橙橘网

坚持统筹兼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本文转自:中国城市报

坚持统筹兼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访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冯波

■中国城市报记者郑新钰

《 中国城市报 》( 2023年11月27日 第 11 版)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地产业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

  如何理解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内涵?新模式需具备哪些关键要素和特点?行业在高速增长阶段结束之后,后续机会在哪里?本期,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到成都市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冯波,就此谈了他的见解。

  房地产业新发展路径仍在探索

  中国城市报:您如何理解房地产行业发展新模式的内涵?

  冯波:在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对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仍没有清晰的概念与界定,发展路径还在探索。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为推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构建发展新模式指明了方向。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地产业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从发展路径和发展目标来看,新时期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应是符合中国国情,以多元化需求牵引供给、高品质供给创造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实现更高水平动态平衡、高质量发展,持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模式。

  不是对其他模式的照搬照抄而是重新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中国城市报:房地产一手牵着国计民生,一手牵着经济发展。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需具备哪些特征?

  冯波:首先,发展新模式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质。房地产要逐步实现大规模人口“居者有其屋”,同时也要在住房商品属性中推进“共同富裕”;要满足居住、生活、工作等物质方面的需要,也要满足服务好、品质高、环境优的精神需要;要大规模建设,也要顺应自然不能盲目开发。

  其次,发展新模式应注重资源高效配置。新模式,不是对香港住房商品化模式的简单修正,也不是对新加坡政府大规模保障的照搬照抄,是充分考虑人民需要、市场稳定、行业发展、财政负担,对过去房地产领域资源配置的优化和重新整合。

  一方面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另一方面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努力形成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有机统一、互相补充、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格局。

  再次,发展新模式应遵循市场发展客观规律。要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条件持续需求的新形势,搞好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兼顾住房的民生属性和商品属性,更好满足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和投资消费需要。

  最后,发展新模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人民为中心”。要以更大力度补齐短板改善民生、以更实在的措施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现实问题,在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等民生保障目标上持续用力,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中国城市报:面对经济周期和市场波动,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冯波: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新阶段,面临新的发展格局,要以更大力度的改革和更高质量的发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第一,统筹“市场+保障”。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通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租赁型保障性住房,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二是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第二,统筹“租赁+销售”。一是补齐租赁短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发展长租房,逐步推进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二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房地产销售相关制度,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机制,加快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推动预售向现房销售过渡;三是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大房地产领域整治,营造良好的租赁和购买住房消费环境。

  第三,统筹“存量+增量”。一是进一步健全住房专项维修金制度,保障资金规范安全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保险三项制度,为房屋提供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二是提升闲置和低效利用房屋资产管理水平,加大金融、财政、税收支持力度,支持盘活闲置房屋改建改造用于保障性住房和公共服务用房;三是完善存量房交易制度,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监管平台,实行交易全流程封闭式监管,规范中介行业发展;四是坚持“好房子”标准,通过增量新建方式,提供户型更好、功能更全、配套更齐、服务更优的高品质住房。

  第四,统筹“人+房+地+钱”。一是根据住房现状和人口变化情况,摸清市场需求底数,科学编制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住房供应规模和类型;二是根据住房供应规模和类型,编制土地用地计划,明确用地类型、供地节奏、投放区域等;三是根据房地产融资规模和市场供求情况,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合理安排房地产融资,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第五,统筹“保障房+城中村+平急两用”。一是城中村改造要结合好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拆除新建和整治改造中,合理布局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城中村改造安置,可通过保障性住房就地解决;三是根据城市规划,结合城市更新,合理安排城中村改造规模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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