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微信公众号“云南红河发布”发布消息,近日,云南省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24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双职工104万元、单职工64万元。
文件称,生育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相关政策和条件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分别上浮20%和30%;生育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符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