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23-2024濮阳能放烟花了吗现在?
答:不能放烟花。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濮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濮阳市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定:华龙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在华龙区行政区域内,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快从严打击。一是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二是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的规定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三是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或者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1条的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四是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市民朋友们!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艰巨且复杂,需要多方配合,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一定能取得圆满成功。同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向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
最后,衷心祝福广大市民朋友阖家欢乐、幸福安康!
濮阳市华龙区全面禁止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