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罗静300亿诈骗案”再起风波。
11月24日,上海市金融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诺亚财富(NYSE:NOAH)旗下的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歌斐)和上海自言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原诺亚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言汽车)诉京东、“承兴系”公司及苏州晟隽等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在这起诉讼中,上海歌斐要求京东、“承兴系”及苏州晟隽等公司偿还其在“承兴系”案中被认定的全部损失30多亿元。这也是该案件在今年4月开庭后的又一次开庭。
此次诉讼被外界质疑是诺亚财富拿京东“挡枪”。11月28日晚间,诺亚财富发布公告称,近日网络上传播“承兴案件”相关内容严重失实,已严重侵犯公司名誉权并误导投资人和公众。上海歌斐是承兴系刑事诈骗受害者之一,于2019年事发第一时间果断采取司法维权行为,尽最大努力维护全体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风险化解。
同日,诺亚财富回复南都·湾财社记者称,上海歌斐在事件发生时便尽可能快速地进行了相关起诉,本次庭审并非第一次,因案件涉及其他刑事等程序,故庭审时间有所延迟。
刻“萝卜章”诈骗300亿,“商界花木兰”罗静一审被判无期
诺亚财富起诉京东还要追溯到2019年的“罗静案”。
南都·湾财社记者获取的罗静等人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由罗静控制的“承兴系”公司和员工通过伪造公章、假冒员工、截取材料快递等方式,骗取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共计人民币300余亿元人民币,实际造成上述单位经济损失共计88余亿元。2022年11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作为“承兴系”创始人,罗静曾被誉为“商界花木兰”。公开资料显示,1996年,罗静在香港成立承兴国际集团,2006年成立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随后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成立了分公司。随后,野心勃勃的罗静多次收购、借壳上市公司,先后进军娱乐、大健康及人工智能等行业。
2015年,罗静先后以5.35亿港元 (约合人民币4.5亿元) 和2050万新币(约合人民币1亿元)收购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承兴国际控股(后更名为美好发展,2662.HK)和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Jacks International(后更名为承兴大健康)。2017年,罗静又以15.02亿元收购A股上市公司博信股份(600083.SH)的6530万股股份。
在罗静疯狂收购的同时,承兴系公司其实已经出现危机。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左右,承兴系公司的银行贷款被收紧,融资成本提高。为了避免资金链断裂造成崩盘,承兴系公司铤而走险伪造印章、制作假合同、让员工冒充其他公司员工等,不断骗得资金并加大融资规模,绝大部分资金被借新还旧、拆东补西,融资缺口日益扩大,从延期归还到无法归还,直至案发。
由于涉及多家金融机构和公司,“罗静案”曾引起广泛讨论。最引人关注的是,罗静是如何穿透层层把关“骗到”300亿元?
上述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罗静实控的承兴系公司利用其与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开展采购业务的供应链贸易背景,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等方式进行融资。
在融资过程中,罗静及其妹妹罗岚安排承兴系公司使用罗岚私刻的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印章,伪造购销合同等融资所需资料,虚构承兴系公司对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应收账款,同湘财证券、摩山保理、上海歌斐、云南信托、安徽众信先后签订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保理合同等合同。
刑事判决书显示,在承兴系员工的配合下,承兴系公司采取假冒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员工身份、截留并伪造应收账款债权确认文书等方式,让投资机构对虚构的应收账款信以为真,以此骗取融资款,并在明知供应链贸易融资不断亏损,承兴系公司已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持续骗取融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过去融资项目及银行借款的本息、支付各类费用等。
尽调过程中,诺亚财富员工受贿成“内鬼”
在“罗静案”中,有颇多戏剧性情节,引发质疑的是,投资机构尽调时为何不能识穿骗局?整个事件中,彼时在诺亚财富任职的“内鬼”方建华则起到了重要作用。
根据上述刑事判决书,罗静和罗岚指示安排员工在京东公司、苏宁公司办公场所,以伪造的工牌冒充两家公司员工对接访谈、交接资料及面签合同;向投资机构展示虚假的京东公司网页、提供虚假的贸易数据及购销合同等资料;拦截投资机构寄给京东公司、苏宁公司的债权转让材料快递,在材料上加盖虚假的印章后回寄给投资机构;开设账户仿冒京东公司账户回款等,致使多个投资机构对应收账款及债权转让信以为真,并按照合同给付钱款。
刑事判决书亦披露了诺亚财富到京东公司尽调的细节,2018年6月,诺亚财富方建华等人赴京东公司访谈时,由承兴系员工提供了访客码,由京东公司员工崔颖接待。
此外,2019年4月,在京东C座二楼过道,方建华和安徽众信员工访谈了崔颖,事后才得知崔颖系承兴系员工刘豪假冒。根据刑事判决书,京东公司总部大厦邮件收发流程显示,京东公司的C座二楼是文件快递收取处,进入京东公司要经过预约。
尽调一行人中,诺亚财富方建华受贿成为了“内鬼”。据刑事判决书,2016年9月起,在骗取上海歌斐钱款过程中,经罗静批准,由罗岚多次给予诺亚公司旗下诺亚基金负责与承兴系公司联系业务的工作人员方建华共计300余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
另据媒体报道,在“罗静案”案发时,方建华就已到上海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2021年3月,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方建华犯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10万元。
诺亚财富旗下公司起诉,京东是否应该担责?
在罗静等人一审判决后,诺亚财富旗下的上海歌斐、自言汽车两家公司选择起诉京东,要求包括京东、承兴系公司等4名被告偿还其刑事案件中认定的全部损失35亿余元。
根据上述刑事判决书,京东公司承认2017年至2018年同承兴系公司开展了3C类产品采购业务,但采购品类中没有承兴系公司所称的苹果手机品类,账期为30+7天,且京东公司已同承兴系公司结算完毕,承兴系公司对京东公司已不存在应收账款债权。京东公司还称,从未收到承兴系公司用于向上海歌斐融资的涉案的21份《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也未在回执栏盖章,相关《采购合同》编号非京东公司合同编号。
目前,诺亚财富诉京东一案尚未明朗。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根据现有信息,承兴系公司与投资机构签约时利用了京东公司的场地,京东公司的安保措施合规存疑。”
董毅智认为,从信披角度,涉案上市公司均未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根据目前已有信息,京东跟承兴之间存在供应链金融合作,诺亚财富在该投资项目中也可能产生了收入,涉案金额或已经作为业绩在公司财报中披露。那么,这部分收入应该从财报上剔除。投资者的知情权并未得到充分尊重。”
董毅智表示,另外,“罗静案”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相关监管和司法部门需要主动介入调查。
诺亚财富也遭到了众多投资人的质疑。据媒体报道,2022年4月,几十名投资人出具联名信,要求上海歌斐说明诺亚财富是否配合承兴系公司造假、为何无法识别伪造的京东印章等十项疑问。投资人认为,刑事案件认定事实清晰、责任明确,诺亚却仍继续推卸责任。
11月28日下午,诺亚财富方面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歌斐并非近日才选择起诉,“我们在事件发生时便尽可能快速地进行了相关起诉,争取最大程度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本次庭审并非第一次,因案件涉及其他刑事等程序,故庭审时间有所延迟。”
当日晚间,诺亚财富发布公告称,近日网络上传播“承兴案件”相关内容严重失实,已严重侵犯公司名誉权并误导投资人和公众。承兴方有关主体的刑事诈骗涉及上海歌斐以及其他多家金融机构,上海歌斐代表所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作为该欺诈案件受害者之一,于2019年事发第一时间果断采取司法维权行为,尽最大努力维护全体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风险化解。
诺亚财富还表示,承兴案件正在审理阶段,公司建议相关各方都尊重司法,不要误导公众。公司已就相关不实发布内容开展依法投诉、要求相关方停止侵权行为等维权工作。
采写:南都·湾财社见习记者 彭乐怡 记者 邱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