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3〕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1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07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金山第二工业区夏盛南路(沪杭公路-海金路)道路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金山卫镇东至防护绿地,南至沪杭公路,西至顶煦化学等产业地块,北至海金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山区金山卫镇永久村村集体195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53.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金山区金山卫镇永久村第八村民小组386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4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19.6平方米。
3.金山区金山卫镇永久村第九村民小组308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88.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908.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88.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19.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人民政府(金山区金山卫镇动迁安置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电话:67326082
联系地址: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
联系人:丁寅
联系电话:57953012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1800号
监督电话:57952955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资料: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 | 翁羽
责编 | 翁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