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并与武汉都市圈其他中心的相关政策保持一致,黄冈市公积金中心下发通知,将从2024年1月1日起,对黄冈市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效时限进行调整,即从3年内调减为1年内。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关规定,及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提取使用公积金时限进行整改规范的意见,该中心经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定后,作出上述调整决定。
通知还对购建房时间进行确定,其中:购房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间以规划或建设部门准建批准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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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黄冈市公积金中心
编辑丨程千责编丨梅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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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丨程小年 董硕
总编审丨童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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