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的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补贴标准
(一)养老保险月补贴标准:每人补贴530元。
(二)医疗保险月补贴标准:每人补贴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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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
对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二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以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予以补贴;医疗保险按照本人当年实际缴费额度的60%予以补贴,不包括大额医疗保险。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返,上年度的社保补贴在下年度1季度申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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