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这次南京住房公积金的调整真的酝酿已久。
本次南京调整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政策,同时加大对多孩家庭使用公积金购房租房的支持力度。
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的解读:
一、贷款额度方面,调整前:南京的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
调整后:多孩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人、120万/户。
解读:南京提升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购房额度,但同时设置了两个先决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且必须是购买首套房。原本A家庭,一家三口,公积金最高可贷100万;B家庭,一家四口,购买首套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最高可以贷120万。
但想要贷到120万,前面的两个先决条件卡得太死,符合要求的多孩家庭寥寥。
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前: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1200元;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2400元。
调整后,无房单身职工,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至1800元;无房已婚职工,夫妻缴存双方合计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至3600元;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解读:由于近几年南京租金的不断上涨,南京公积金也提高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和频次;为了照顾多孩家庭,对其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限额提高20%。
三、公积金还款方面,调整前:用公积金贷款且采取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在结清当期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剩余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只能存留在公积金账户。
调整后:用公积金贷款且采取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可签订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在结清当期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可以用当月剩余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解读:A的公积金每月缴纳5000元,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月还款只有2135元,公积金账户每月还剩2865元,政策调整后A每月剩余的2865元可以用来还商贷。
前几天文哥也预测过这个政策的调整:
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方面,调整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且已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两者都要符合。
调整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套房面积认定标准为:家庭已有的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不再限定现有首套房面积。
解读:放宽了多孩家庭购买二套房的公积金的限制,原本A家庭,一家三口首套房121平,购房二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B家庭,一家四口首套房160平,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二套房。
注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3年6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此前已经由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