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补贴类别 | 申请人需填写和上传提交的材料 (原件扫描件) | 用人单位审核需提交上传的材料 (原件扫描件) |
1 |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请同时阅读表格底部备注内容) | 一、网上填写 《个人申请表》 二、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1.高级职称证书和中级职称证书(须在空白处注明发证机构固定联系电话或另外上传发证机构证明) 2.高级职称评审表(须档案管理部门加具公章) 3.学历证书(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时的学历,学信网无法核验需提供) 4.政府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5.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单位提供纳税申报明细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首次申请且在珠海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需补充提供上一年度在珠海及来珠海工作前其他城市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纳税申报明细材料。 | 1、上传审核签字后的《个人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注:用人单位经办人逐份下载打印申请人已填写的《个人申请表》,请申请人签名、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名、用人单位法人或分管领导签名、用人单位加具公章,扫描后再上传。 2、政府审核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
2 | 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请同时阅读表格底部备注内容) | 一、网上填写 《个人申请表》 二、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1.中级职称证书(须在空白处注明发证机构固定联系电话或另外上传发证机构证明) 2.中级职称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 3.考试报名表(或成绩查询网页截图)(非考试的无须提供) 4.学历证书(参加职称评审、考试或认定时的学历,学信网无法核验需提供) 5.政府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 |
3 | 高技能人才 (请同时阅读表格底部备注内容) | 一、网上填写 《个人申请表》 二、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政府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 1、上传审核签字后的《个人申请表》(原件扫描件) 注:用人单位经办人逐份下载打印申请人已填写的《个人申请表》,请申请人签名、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名、用人单位法人或分管领导签名、用人单位加具公章,扫描后再上传。 1. 2、政府审核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
4 | 本科、研究生学历青年人才 (请同时阅读表格底部备注内容) | 一、网上填写 《个人申请表》 二、上传提交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1.获得全日制本、硕文凭之前(以毕业证载明的时间为界)有在珠海实习经历的须提交《在校生实习说明》(无此经历的无须提供) 2.政府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如无要求则无须提供) 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提交多份载明时间日期不一致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
备注 | 1.以中级(含)以上职称条件申请的,申请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 2.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需要申请人提交《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情况说明》(说明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的关联性,如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等关系。属于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关系的,提交派遣协议等证明); 3.持国外、港澳台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下表对应相应级别的职称,以考试机构的资格在线核查页面截图(需附网址)或考试报名发证表代替评审表。 5.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港澳台、外籍人才人员需提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6.如存在市外领取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的请参考模板提供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