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2023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3年10月16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赣土批字〔2023〕326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科研、文化、城镇道路、防护绿地等用地。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武陵村、新路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及征地面积
本次征收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武陵村下车八组,新路村上万组、新万组、崇埠组等四个村民小组的土地 ( 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土地面积约240.9525亩。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关于公布赣州蓉江新区各村(居委会)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赣蓉政字〔2020〕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4日
八、补偿登记
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九、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章贡区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可在60日内向赣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登记单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
登记地点:阳光•金色春城小区59栋036-1二楼
联系人员:张冲
联系电话:0797-8370391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2023年6月,中国稀土集团创新产业基地项目备案!
2023年10月,中国稀土集团总部及科创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人名称:中国稀土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蓉江新城 RJO2-C02-04 地块(蓉江新区滨江东大道南侧),赣州市蓉江新城RJO2-C02-06 地块(蓉江新区滨江东大道南侧)。
(大致位置,仅供参考)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200 亩,总建筑面积约 9900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80000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19000 平方米。
项目由集团总部、科创中心两部分组成,其中:
(1)集团总部总建筑面积 67000 平方米,包含集团总部29400 平方米、产业中心 8500 平方米、综合服务楼 7000 平方米、会议交流中心 9000 平方米,门卫100 平方米,地上室外连廊 2500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0500 平方米(含地下人防 3600 平方米);
(2)科创中心总建筑面积 32000 平方米,包含稀土科技馆 20000 平方米(稀土科技馆由 5 个展厅组成,分别为党建企业文化展馆、稀土历史沿革展馆、企业介绍展馆、创新发展及未来展望展馆、临时展馆)、科研楼 6000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 6000 平方米(含地下人防 1200 平方米)。
根据最新动态,2023年10月,中国稀土集团总部及科创中心项目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已公示。
来源: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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