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华北第一操盘手”李卫卫被罚终身市场禁入后,再收一张罚单。
近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金一”,002721.SZ)的实际控制人钟葱为做好公司的“市值管理”,通过其朋友兼客户胡宇,结识操盘手朱一栋、李卫卫。
胡宇、钟葱提供配资保证金,胡宇、李卫卫、朱一栋通过控制使用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从而操纵*ST金一股价,并因操纵失败亏损了2.36亿元。
最终,证监会责令胡宇、钟葱、李卫卫、朱一栋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罚款300万元,其中对胡宇罚款100万元,对钟葱罚款100万元,对李卫卫罚款50万元,对朱一栋罚款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李卫卫已经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四次,涉及“大连电瓷(002606.SZ)” 股价操纵案、“汇金通”(603577.SH)股价操纵案、凤形股份(002760.SZ)股价操纵案以及此次的*ST金一股价操纵案。李卫卫由于在大连电瓷案中为操纵行为的主要实施者,且拒不配合证监会调查,违法情节特别严重,2018年已被罚终身市场禁入;而作为李卫卫的多起案件的“共犯”朱一栋,后因其他案件入狱,已被判无期徒刑。
根据澎湃新闻统计,李卫卫涉及的四起股价操纵案中,账户组合计亏损超10.7亿元,李卫卫合计罚款4460.56万元。
操纵*ST金一亏2.36亿元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该案起源于*ST金一实控人钟葱希望做好市值管理。
2017年6月26日,在胡宇的提议下,钟葱同意找朱一栋对*ST金一做“市值管理”,并通过朱一栋等人认识了李卫卫。
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简称“操纵期间”),胡宇累计向李卫卫、朱一栋等人支付配资保证金及利息2.66亿元,并委托李卫卫、朱一栋具体操盘交易“*ST金一”。
证监会的调查显示,胡宇、李卫卫、朱一栋使用“王某正”“江某楠”等93个证券账户(简称“账户组”)配资交易“*ST金一”。他们操纵期间控制使用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ST金一”,影响“*ST金一”的交易价格。
具体来看,操纵期间共有49个交易日,账户组在其中47个交易日参与交易,累计买入2.04亿股,买入金额31.69亿元,对应卖出1.96亿股,卖出金额28.80亿元,截至调查日,尚有余股831.4万股;账户组累计亏损金额为2.36亿元。
证监会认为,胡宇、钟葱、李卫卫、朱一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三项之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违法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责令胡宇、钟葱、李卫卫、朱一栋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罚款300万元,其中对胡宇罚款100万元,对钟葱罚款100万元,对李卫卫罚款50万元,对朱一栋罚款50万元。
“华北第一操盘手” 栽了四次
澎湃新闻注意到,李卫卫已经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四次,涉及“大连电瓷” 股价操纵案、“汇金通”股价操纵案、“凤形股份”股价操纵案以及此次的“*ST金一”股价操纵案。
澎湃新闻发现,四起股价操纵案时间线均有重合,也就是说在操纵凤形股份、汇金通、*ST金一期间,同时操纵大连电瓷,直至2018年大连电瓷案案发,李卫卫、朱一栋得以曝光。
根据2018年的罚单,朱一栋时任上海阜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阜兴集团”)董事长。2016年3月,阜兴集团董事长朱一栋为了成功收购大连电瓷控股权,被建议先在二级市场买入,并被介绍认识了李卫卫。
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3月1日,大连电瓷累计上涨114.32%,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112.46%。2017年3月2日,大连电瓷停牌并发布公告启动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12月6日,上市公司复牌后,账户组陆续卖出涉案股票,截至2018年3月28日,合计亏损5.51亿元。
因操纵市场罪,李卫卫被证监会处以2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朱一栋被处以6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021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朱一栋因犯集资诈骗罪、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500万元。
李卫卫涉及的四起股价操纵案中,仅有在大连电瓷案爆发前就结束操控的汇金通案获利。在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4月24日期间,李卫卫控制92个证券账户交易“汇金通”,最终实际盈利合计2070.28万元。证监会在该案件中对李卫卫采取“没一罚一”的处罚,合计罚款4140.56万元。
整体来看,大连电瓷案、凤形股份、*ST金一、汇金通案中,李卫卫的账户组分别亏损5.51亿元、3.04亿元、2.36亿元,盈利2070.28万元,合计业绩是亏损10.7亿元;而在处罚金额方面,李卫卫分别被罚200万元、70万元、50万元、4140.56万元,合计罚款4460.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