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换房退税政策2023

新闻资讯2023-11-10 15:11:20橙橘网

南京换房退税政策2023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

  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一条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注: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必须先卖再买。

  》》推荐阅读:

  2023南京房产卖旧换补贴新政策(八个区)

  个人转让住房取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条件

本文标签: 金额  住房  现住  个人所得税  新购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