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程远州
近日,白芒村品质化综合提升工作引关注。针对市民关心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改造提升有关问题,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给予了回应。
今年通过城中村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5.2万套(间)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围绕市民住房保障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创新提出“四跟”(跟着产业园区走、跟着大型机构走、跟着轨道交通走、跟着盘活资源走)保障策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努力实现保障性住房高品质、多户型、便捷化、可持续。2021-2027年全市将累计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覆盖约350万-400万人。预计到2035年,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人群将达到约500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6%。
城中村是很多来深建设者包括低收入群体的落脚点,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是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渠道之一。实施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目的,就是要更好解决来深建设者住房问题,让他们住上更高品质、更加安全的房子。
今年,深圳全市计划通过城中村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5.2万套(间),约占全市城中村租赁住房总量的1%。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称,考虑城中村的差异性,市规资部门综合评估城中村区位、交通、规划管控要求、资源禀赋等发展条件,将深圳市城中村整治提升划分为综合提升类、产业配套类、特色发展类、控制引导类和基本保障类等5类。其中,仅部分综合提升类、产业配套类城中村涉及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其余类别均不涉及城中村保障性住房筹集。
通过开展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可以实现城中村按照城市标准,打造成为一个三宜“好社区”。一是可以破解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不足,增加公共服务补给。二是消除城中村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提升城中村居住环境品质。四是净化城中村租赁市场环境,杜绝业主随意涨租金,水、电、燃气随意加价等问题。
改造后的租金以不涨为原则
针对市民们关心的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后的城中村房源租金价格会不会上涨的问题,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正在制订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资金补助方案,拟由市区财政共同按照一定标准,对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予以财政资金补助。市区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给与改造后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降低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投入成本。
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由政府主导筹集,改造后的租金以不涨为原则,单套租金原则上与改造前基本持平,即便个别房源因改造成本高、投入较大、建筑结构复杂,也必须严格控制成本、严格控制价格、严格加强价格监督。
根据相关规定,辖区政府街道办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中村开展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辖区街道办设立举报电话,监督以下情形:业主不得利用“霸王条款”侵害租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租户意愿,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租户支付租金、押金以外的费用;不得通过哄抬租金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强制方式驱逐租户。出现以上违法情形将依法查处。
此外,对于城中村乱收水电费问题,辖区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违法行为,辖区街道办依法对违法加价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加价个人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或者个人存在违法收取水电燃气费、加收其他费用或者违法分摊有关费用并被处罚的,依法纳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记录。单位或者个人存在前述信用记录的,不得享受政府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不得参与政府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
着力对原租户进行妥善安置
对于租户安置问题,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要求各区在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实施过程中,对原租户进行妥善安置。一是在城中村改造现场,辖区街道办会同改造项目实施主体成立现场租户安置综合服务中心,回应市民群众关切,妥善解决租户搬迁、学位等方面诉求。二是辖区政府积极开展改造的城中村周边房源梳理工作,在周边区域摸排一批大小合适、租金合理的房源供居民选择,研究分批收储腾挪方案。三是辖区街道办搭建业主与租户的沟通平台,并监督业主依法依规对租户进行补偿。四是辖区街道办充分摸清原租户生活情况。确实无法搬迁的租户,可协调暂不搬迁。五是进行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的城中村房源,原则上预留3-6个月搬迁过渡期。六是在搬迁过渡期,另行寻找房源存在困难的,由辖区政府协调解决。七是原租户家庭子女上学问题不因城中村改造而改变。八是改造后,原租户有意愿回迁原城中村的,可回迁原城中村租赁居住。
该负责人表示,深圳各区政府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主动发布信息、听取市民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回应市民关切,解决租户搬迁、学位等方面诉求。市民还可通过12345、政府在线、民生诉求一体化平台、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等渠道反馈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