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 一打针(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
● 二办证(办理养犬证)
● 三牵绳戴牌(携犬出户牵绳长度不超1.5米,并佩戴犬牌)
● 四扫便(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 五止吠(犬吠扰民立即制止)
● 六装笼或戴嘴套(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出户时需装笼或戴嘴套)
同时各区县养犬登记政策咨询电话已开通市民如有疑问可去电咨询
养犬登记有两种方式:
①网上办证:登录警快办微信小程序,点击警快办-办事中心-治安专区-养犬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提交审批。审批同意的,将发放电子养犬登记证件。
②窗口办证:养犬人到辖区公安派出所设置的办证窗口,填报提交相关申办材料。审批同意的,将发放纸质养犬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