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39处自然保护区撤销背后:有的弄虚作假,有的保护对象缺失

新闻资讯2023-12-02 21:50:57橙橘网

黑龙江39处自然保护区撤销背后:有的弄虚作假,有的保护对象缺失

据黑龙江省政府网站近日公开的消息,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孟家乡团山子县级风景游览区等39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并要求各地要持续加强撤销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监管,防止出现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

这39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因何被撤?

以此次撤销的青龙盐碱草地自然保护区、锦江自然保护区等为例,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今年10月曾发布公示称,北大荒集团所属的青龙盐碱草地等7处自然保护区撤销已经通过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按照《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黑政规〔2022〕4号),省林草局现对撤销情况在省林草局、北大荒农垦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同步在涉及行政区的大庆、双鸭山、黑河、鹤岗、绥化市政府官网公示。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介绍,青龙盐碱草地自然保护区建立时划定范围不合理;成立后因保护不当,保护价值显著降低。撤销符合《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黑政规〔2022〕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追责问责方面,1人被免职。

锦江自然保护区空间位置上与黑龙江富锦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桦川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绥滨两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几乎完全重叠。撤销符合《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黑政规〔2022〕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锦河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划定之初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且管理边界不清晰;因火灾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核心区林木受损严重;成立后因保护不当,导致主要保护对象受到破坏。撤销符合《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黑政规〔2022〕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追责问责方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

此外,建设青石岭水库自然保护区建立之初弄虚作假,将不具备保护价值的耕地等区域划为保护区;成立后因保护不当,自然生态系统破碎化严重,不具备保护价值。撤销符合《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黑政规〔2022〕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追责问责方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孙吴沿江、孙吴新民山、青石岭等11处自然保护区撤销情况的公示》透露,此次撤销的白云乡蕨菜自然保护区人为干扰严重,景观破碎化程度高,重点保护物种缺乏,生态系统不具有典型性、稀有性和不可替代性。并且保护区的蕨菜及其它野生动植物资源在黑龙江省内分布很普遍,并无特殊保护价值。白云乡蕨菜自然保护区在 1996 年建立后,一直由当地乡镇府代管,未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无专业的保护管理人员,无固定来源的财政预算拨款,履行管理职责更是无从谈起,一直处于松散无序运行状态。

同批撤销的宝山玛瑙资源保护区原以保护珍稀的天然玛瑙石矿产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该保护区设立时间为1986年,受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加之当时对玛瑙矿分布的研究较少,可参考资料不多,导致当时所划定为保护区的区域内并无玛瑙分布,保护对象缺失。保护区内主要为次生天然林和少部分人工商品林,野生动植物均为本地常见物种,无典型性、代表性和稀有性,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价值不高。另外,保护区空间位置与森工国有重点林区存在部分重叠,保护区内还有少量的人工集体林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撤销后,将有利于各种矛盾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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