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苏大维格信披违法违规案:拟合计罚款250万

新闻资讯2023-10-14 20:09:13橙橘网

证监会通报苏大维格信披违法违规案:拟合计罚款250万

  中新经纬10月13日电 证监会13日通报苏大维格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查办进展称,拟对苏大维格处以1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

  近日,上市公司苏大维格发布关于公司“光刻机”生产销售的不实信息,导致股价异动,引发市场质疑。证监会立即部署,迅速立案,查明事实,严肃惩处,已向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苏大维格生产的光刻机实际为“激光直写光刻设备”,与大众通常认为的生产芯片的光刻机并非同一概念。在明知资本市场普遍关注芯片用光刻机情况下,苏大维格在互动易平台回答中,将其生产的激光直写光刻设备直接简称为“光刻机”,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所销售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让普通投资者难以准确区分,构成误导性陈述。证监会拟对苏大维格处以15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

  证监会指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法定要求。上市公司公开发布信息必须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苏大维格在互动易平台发布误导性信息,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应予惩处。

  下一步,证监会将保持对证券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市场信息披露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日(8月13日),苏大维格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苏大维格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或第五条所述情形,也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条、第10.5.2条、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苏大维格表示,公司对此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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