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22号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显示,11月7日,江阳区2宗商住用地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出。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拍卖结果呈现,位于云峰路与柏木溪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117831㎡(合176.7465亩)的510500-2023-B- 012(以下简称12号)宗地,由泸州三溪铭峰置业有限公司以239万/亩,楼面地价1992元/㎡,总价4.224亿元的价格拍下。
而位于丹霞路与学院中路交叉口西南侧占地154515㎡(合231.7725亩)的510500-2023-B-026(以下简称26号)宗地则由川酒泸州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以360万/亩,楼面地价2708元/㎡,总价8.343亿元的价格成交。
据悉,26号宗地包含两个地块,地块一占地39786㎡(合59.679亩)、地块二占地114729㎡(合172.093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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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宗地大致位置
地块编号:510500-2023-B- 012(以下简称12号)
供地面积:117831㎡(合176.7465亩)
地块位置:云峰路与柏木溪路交叉口西南侧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1.8,且>1.0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建筑限高:≤54
建筑密度:≤25%
保证金:8400万元
起拍价:237万元/亩
成交价:239万元/亩
成交楼面地价:1992元/㎡
竞得企业:泸州三溪铭峰置业有限公司
付款方式: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付清
建设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开工后3年内竣工
12号宗地北靠柏木溪生态公园,东侧为三溪地产竞得的164亩商住用地。
▲柏木溪生态公园概念图
在住宅和生态的叠加中,便利的交通条件是区域发展的关键。12号宗地所在区域内建设有云峰路、西站路、柏木溪路、石塔路等多条市政道路,三溪·城林西岸、森腾峰景·东苑、森腾峰景·西苑等住宅项目正在积极打造。
同时,该区域还具备丰富的教育配套和医疗配套。
▲泸州高中附属学校大岩山校区概念图
教育方面,泸州高中城西校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已经投用,泸州高中附属学校大岩山校区正在建设,沱江新城小学、沱江新城中学设计方案已经公示。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实景图
医疗方面,西南医疗康健中心(一期)、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已经投入运营,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也正式揭牌,预计2025年12月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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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号宗地大致位置
地块编号:510500-2023-B-026(以下简称26号)
供地面积:地块一39786㎡(合59.679亩)、地块二114729㎡(合172.0935亩)。
地块位置:丹霞路与学院中路交叉口西南侧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地块一≤1.4,且>1.0;地块二≤2.2,且>1.0
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建筑限高:地块一≤54米(西侧区域建筑高度≤27米);地块二≤100米(南侧区域建筑高度≤24米)
建筑密度:≤25%
保证金:20000万元
起拍价:346万元/亩
成交价:360万元/亩
成交楼面地价:2708元/㎡
竞得企业:川酒泸州置地有限责任公司
付款方式: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付清
建设要求: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开工后3年内竣工
▲26号宗地打围情况
就现场现状,26号宗地目前已经打围,多台挖掘机正在对原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校舍等建筑进行平场工作。
宗地周边发展成熟,各类生活所需配套齐全。
▲长江滨江公园实拍图
占地800亩的长江滨江公园已经开放使用,公园自东向西,起点于小关门外侧临江处,经三道桥、瓦窑坝、五渡溪等,止于在建的长江六桥北岸,打造有双拥文化广场、码头道路、园区步游道、游泳基地、观景平台等。
而泸州市蓝田过江通道(蓝田长江五桥)及连接线工程、学院中路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启动分段开工,项目中标价格约为18.13亿元,工期为1320天(约3年7个半月)。
配建需求
1、宗地均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土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政府签订关于配建设施的监管协议(协议样式详见拍卖文件)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监管协议的落实由属地区政府负责。
2、510500-2023-B-012号宗地:泸永江示范区(泸州)管委会负责周边道路修建,东侧3号路、南侧西纬6路、北侧西纬7路2024年1月底前完成功能性通车,西侧西经6路2024年8月底前完成功能性通车。
3、510500-2023-B-026 号宗地:(1)地下管涵由竞得人自行避让或迁改,如需迁改,迁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2)宗地内红军楼和老教学楼及树木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执行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具体要求咨询人员:黄女士,咨询电话:17715707115)。
(3)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保留建筑履约协议书》(协议样式详见拍卖文件)和《城市树木履约协议书》(协议样式详见拍卖文件),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相关协议的落实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竞得人需另行支付保留建筑和树木的购买款544.44万元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该笔款项自土地成交后30日内付清,账户名: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开户行:泸州银行营业部;收款账号:2011100000161951)。(4)宗地需配置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应位于建筑一二层方便使用,不得分割出售。(5)地块一、地块二之间的市政道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修建,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功能性通车。
4、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