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10月31日披露的一则处罚信息显示,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青银金租)被罚1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为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10月20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指出,青银金租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为公立医院工程建设提供融资、租后管理不尽职导致租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租赁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以未取得所有权的资产作为租赁物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对青银金租罚款150万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同日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王田(时任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市场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青银金租租后管理不尽职导致租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租赁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以未取得所有权的资产作为租赁物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6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严儒鑫(时任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市场业务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对青银金租为公立医院工程建设提供融资事项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青银金租成立于2017年2月15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为山东省第三家、青岛市首家从事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青岛银行作为主发起人,股权占比51%;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民营企业),股权占比3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股权占比9%;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股权占比6%。(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