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8日电 康惠制药18日晚间公告披露,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岭、董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4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康惠制药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情形:
2023年10月13日,康惠制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孙公司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友帮)生产线投产情况及主要生产哪类药物的原料药及中间体问题时,称“陕西友帮可生产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
10月16日上午10点至中午12点45分之间,公司在“e互动”平台回复多个投资者相关提问时,均表示孙公司陕西友帮目前没有生产减肥药中间体。
10月16日晚间,公司发布《澄清说明公告》称陕西友帮目前不具备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生产能力。
陕西证监局指出,公司于10月13日、10月16日针对孙公司陕西友帮是否可生产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的问题前后回复不一致,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董事会秘书董娟对前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康惠制药及王延岭、董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康惠制药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此前,上交所于10月16日就上述事项向康惠制药下发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就公司E互动回复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资料显示,康惠制药主营业务为中成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坤复康胶囊(片)、复方双花片、消银颗粒、附桂骨痛胶囊、复方清带灌注液等。
二级市场上,康惠制药澄清孙公司陕西友帮不具备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生产能力后,股价连续两日下跌,18日收报19.81元,跌幅0.45%,目前公司总市值19.79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