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胜利路南侧、高汪路东侧曹山路检查站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第一条 征收目的及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城市规划需要,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将对龙子湖区胜利路南侧、高汪路东侧曹山路检查站国有土地实施房屋征收。征收范围内属于国有用地的,依据《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蚌政〔2011〕第26号文件执行。
第二条 房屋征收范围
该区域房屋征收范围已经规划部门确定:北至征收范围红线、南至征收范围红线、东至征收范围红线、西至征收范围红线(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第三条 征收补偿的标准、方式及安置地点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详见(蚌政〔2011〕第26号文件。
安置方式: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第四条 签约期限
征收签约时间为3个月,具体签约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
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023年10月10日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