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物业投诉电话
兰州市司法局:0931-8848479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31-8772186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31-4607052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兰州市城关区:0931-8502369
兰州市七里河区:0931-2340948
兰州市安宁区:0931-7666323
兰州市西固区:0931-7584194
兰州市高新区:0931-8526036
兰州市红古区:0931-6211400
兰州市永登县:0931-6423369
兰州市皋兰县:0931-5728244
兰州市榆中县:0931-5501899
各级发展改革、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人收费行为的规范,促使物业当事人双方合理约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
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物业类型、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服务成本等,制定相应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住建部门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督促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鼓励因地制宜创新物业服务管理模式,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更好满足居民基本物业服务需求。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不断规范价格秩序,引导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实行明码标价、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严肃查处。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