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周三,微软在监管文件中表示,将对美国国税局向其追征至少289亿美元税款的决定提出上诉。这笔追征的税款与微软2004年至2013年期间在其全球子公司之间分配收入和支出的相关操作有关。
此次争议焦点是2012年国税局对转移定价的审计,转移定价是公司用来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天堂从而规避美国企业税率的一种方法。当时,微软将数十亿美元的利润转移到波多黎各等司法管辖区,波多黎各是美国的领土,但企业税率要低得多。
“微软不同意这些拟议的调整,并将向美国国税局提出上诉,这一过程预计将耗时数年。”微软在文件中表示。“我们相信,我们一直遵守美国国税局的规定,缴纳了我们在美国和世界各地所欠的税款。”
周三美股盘后,微软股价下跌近0.5%。当日常规交易时段,微软收涨1.23%,目前该公司的市值约为2.47万亿美元。
微软公司副总裁Daniel Goff在官方博文中称,自审计所涉年份以来,微软已经改变了其公司结构和相关操作,因此美国国税局提出的问题与当前公司操作无关。微软近十年来一直与美国国税局合作,解决有关该公司如何出于税收目的分配收入和支出的问题。
据了解,根据美国的规定,只要在美国以外地区花掉海外收入,美国企业就不用为此缴纳所得税。但若将海外所得汇回美国,用于支付股息、聘雇新员工或收购公司等,就要被征收35%的所得税。这促使美国企业将大笔现金放在海外,对美国政府财政造成负面影响。
此前在2014年,微软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年度文件提到,其将926亿美元的收入放在了美国以外的账户。
微软同时还表示并没有“延缓缴纳所得税”,微软称海外资金由美国以外的业务产生并花在美国以外。但是美国政府对此并不认同,并表示少数大公司逐渐出现逃避国家纳税的行为,认为微软是在躲避其经济责任。
微软与税务局的争端核心在于“不同国家和税务管辖区的利润是如何申报的”。微软表示,美国国税局已制定相关法规,允许公司使用“成本分担”这一特殊的转移定价安排,即子公司分担了开发某些知识产权的成本,根据规定,子公司也有权获得相关利润。
微软还表示,美国国税局提出的289亿美元额外税单,并未包括公司根据《减税和就业法案》已缴纳的税款,而这可能会导致税费总额减少多达100亿美元。根据微软的说法,其已缴纳的高达100亿美元的税款没有反映在国税局拟议的调整中。微软表示,其不同意国税局的税务审计结果,并计划首先在国税局的内部程序中提出上诉,并将在必要时诉诸司法程序。
这不是微软第一次陷入税务风波。2017年,美国国会就曾调查,由于波多黎各实行的税制不同于美国本土各州,微软公司就先把某项版权出售给波多黎各分公司,由后者生产相应的软件产品,再把该软件产品“进口”到美国本土,由此就能让销售额出现在波多黎各分公司的账面上、从而享受较低税率。微软公司正是通过转移业务的手段,把美国分公司的47%销售额转移到波多黎各分公司,每年因此可以“节省”大约15亿美元的税款。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微软公司的这一做法“完全合法”,且“相当普遍”。
不只是微软。谷歌、苹果、亚马逊、Facebook等美国科技巨头在海外国家避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为了打击避税,许多欧洲国家针对硅谷公司推出了数字服务税。据外媒消息,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美国硅谷六家最大的科技公司在截至2019年的过去十年中,在全球范围内避税1000亿美元。
该报告指出,过去对大公司纳税的审查往往只关注纳税拨备金,而这笔金额并不总是政府收到的最终纳税金额。研究人员指出,科技公司还在继续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天堂,特别是百慕大、爱尔兰、卢森堡和荷兰”。
《华盛顿邮报》也曾报道,不少拥有较高品牌价值、专利和版权的硅谷企业,往往会把分公司设在低税制的地区,例如欧洲、亚洲或加勒比海地区,然后尽可能把业务转移给分公司,从而减少应纳税款。这类做法在硅谷企业中相当常见。据一些分析师估算,美国财政每年因此损失至少1000亿美元的税款。
此前,为了杜绝美国科技巨头继续避税,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相继推出了数字服务税,根据科技公司在本国境内的收入来征税,而不是利润。数字服务税的税率通常为3%,但这一税种也引发了美国政府和硅谷公司的不满。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