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呼伦贝尔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位于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学校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是一所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
教育硕士(专业代码为0451)
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4)
(二)招生人数
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3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名额、考试科目等详见《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参考书》(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要求:
1.报考教育硕士(0451)的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具体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学业要求: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至少5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具备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旅游管理硕士(1254)的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联系我校研究生处,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因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 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 9月24日至 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和报考点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务必确保在入学前不更改号码。
(七)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再另寄复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请到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2.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以同等学力参加教育硕士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六、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学制3年。
八、学费、奖助政策及住宿
(一)学费
教育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
旅游管理硕士每生每年12000元。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不重复享受。获得自治区奖学金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优秀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获得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以及校内奖学金。
(4)研究生校内奖学金
未获得以上三种奖学金者,且无违反校规校纪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可申请校内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
(三)住宿
学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费由学生自理。
(四)研究生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若2024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予以公布。
十、招生咨询
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通知公告,知悉招考信息。关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各培养单位,咨询方式参见《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附件2)。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lbec.edu.cn/
咨询电话:0470-3103358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邮 箱: yjszsb@hlbec.edu.cn
学校代码:10819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
邮编:021008
办公地点:呼伦贝尔学院逸夫楼409室
呼伦贝尔学院
2023年9月19
附件1: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参考书.docx
附件2:呼伦贝尔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