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1日消息,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续期通知,《管理办法》续期3年,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8月9日。
据公布的政策解读表示,深圳市还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业上楼”项目需通过该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政策落实用地空间,为保障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工作的延续和已立项整备项目的顺利推进,需对现行《管理办法》续期使用,续期3年。
据悉,《管理办法》要求在留用土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或创新型产业用房并由政府回购。具体来说,共享建筑面积中60%由政府回购用于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或创新型产业用房等。
同时,留用土地可以入市交易,通过合作开发或作价入股等方式引入留用土地的开发主体。缴交地价后留用土地为市场商品性质。
留用土地也可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自用,免交地价,用地为非市场商品性质,不能入市交易。
此外,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应优先在本项目范围内,结合规划控制要求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意愿等进行安排。留用土地位于工业区块线内且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利益共享用地面积可在本办法第六条的基础上上浮50%。在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安排的留用土地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55%。
本项目范围内无法安排留用土地的,留用土地指标可与本街道城市更新项目统筹处理,或直接落在本街道经济关系未理顺的已建成区域并由继受单位拆除重建。按照此方式安排的留用土地指标中,合法用地部分按照等土地面积核算,利益共享用地部分上浮50%指标。
留用土地指标也可与本街道其他利益统筹项目统筹处理。调入的留用土地指标中合法用地部分和利益共享用地部分按照等土地面积核算。
留用土地需跨街道安排的,留用土地指标应按照现行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比值核算指标规模,且指标规模不得大于在本街道内核算的留用土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