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远摘取器官案续:被害人儿子涉嫌敲诈涉案医生被立案

新闻资讯2023-05-27 12:41:25橙橘网

安徽怀远摘取器官案续:被害人儿子涉嫌敲诈涉案医生被立案

因涉嫌敲诈勒索46万元,安徽怀远人石祥林被警方立案侦查。5月26日,石祥林家人及控告人杨素勋等人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消息。


控告人杨素勋收到的警方告知书显示,石祥林涉嫌敲诈勒索被立案侦查。受访者 供图

石祥林的母亲2018年因颅脑损伤医治无效,被摘取肝脏、肾脏,牵出一桩刑案。此案涉及6人,包括安徽、江苏两地的4名医生,后来又查出另外10起摘取人体器官案。2020年7月,怀远县法院以毁坏尸体罪判处黄新立、杨素勋等6人有期徒刑。

此案判决后,石祥林仍向相关部门控告黄新立、杨素勋等人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杨素勋、黄新立等人则作无罪申诉,并控告石祥林敲诈勒索。2021年怀远警方曾对杨素勋控告石祥林敲诈一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此后杨素勋等人继续控告,并与石祥林产生民事诉讼。

6人获刑,被认定“毁坏尸体”11例

石祥林被控告敲诈勒索,还得从其母亲被摘取器官一案说起。

石祥林是蚌埠市怀远县河溜镇人。2018年2月,其母亲李萍与继子石某发生争吵后,李萍及石祥林一家三口被石某持斧头砍伤。伤情严重的李萍住进了怀远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ICU)。据病历记载,李萍入院第5日处于脑死亡状态,自主呼吸消失。


石祥林母亲被摘取器官前,曾因脑部受伤入住怀远县人民医院。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

后来法院查明,时任怀远县人民医院ICU主任的杨素勋,在征得李萍的丈夫、女儿同意(捐献李萍器官)后,将患者基本信息等情况告诉被告人黄新立——江苏南京市鼓楼医院OPO(器官获取组织)办公室负责人、肝胆外科主任医师。黄新立遂联系北京某医院,寻求接受移植的医院和病人。此后,被告人王某良——时任淮北矿工总医院芦岭分院口腔科医生,与被告人黄某阳乘坐被告人欧某驾驶的改装救护车,前往怀远县人民医院。根据黄新立的安排,另一被告人陆某——时任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医师也赶到怀远。

据判决书记载,2018年2月15日凌晨3时许,李萍抢救无效死亡。陆某在王海良的协助下,在欧某私自改装的救护车上,对李萍实施肝脏和双肾摘取手术。摘取的器官由黄某阳乘高铁送往北京。

李萍被摘取器官后,从医院治愈出院的石祥林得知此事,开始上访控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相关材料显示,石祥林反映的其母亲李萍被摘取器官一事,“该案例红十字会人员没有参与,且未通过正常渠道进行”。2019年,怀远县公安局先后带走杨素勋、黄新立等人,对这起因摘取人体器官引发的刑案展开侦查。该案由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黄新立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联系各地ICU主任,要求提供因伤病脑死亡病人的信息,以器官捐献为名,并以国家补助等为诱惑,在患者家属表示放弃治疗、同意捐献器官后,黄新立本人或安排其他医生和“黑救护车”前往怀远县摘取死者人体器官,并采取先移植后分配、伪造篡改医学数据、操纵人体器官流向录入系统等手段,将非法获取的死者人体器官“洗白”。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黄新立、王海良、杨素勋、黄超阳、欧洋、陆森等人,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跨地区并在红十字会人员未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违规实施死者器官摘取手术,在怀远县共实施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器官的手术共11例。

2020年7月,怀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毁坏尸体罪,对黄新立判刑二年四个月,对杨素勋判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黄某阳、陆某、欧某、王某良则分别被判刑十个月至二年不等。

一审判决后,黄新立、杨素勋等人提出上诉。2020年8月,蚌埠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警方对被害人儿子以涉嫌敲诈立案,此前曾作不立案决定

黄新立、杨素勋等人毁坏尸体一案判决后,石祥林仍向有关部门反映,认为应深查此案背后的利益链,依法追究黄新立等人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刑责;黄新立等人则提出申诉,称其行为属于医院安排的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申诉被安徽高院驳回后,黄新立等人目前继续向最高法申诉。

黄新立、杨素勋等人刑满出狱后,向公安机关控告石祥林敲诈勒索。杨素勋称,2018年,石祥林曾多次联系他进行敲诈勒索。

“他开始要200万……他说不给钱就去告我,还说要把村里的挖机都开到医院门口来。”2023年5月26日,杨素勋告诉澎湃新闻,他当年是无奈之下才东凑西借了46万元交给石祥林。


石祥林曾出具收到46万元的收条(复印件)。受访者 供图

杨素勋向相关部门提交的“收条”显示,2018年8月21日,石祥林收到现金46万元。

2019年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石祥林承认曾收过杨素勋补偿46万元。“这是他自愿补偿我的封口费。”石祥林当时称,他收杨素勋的钱是为了“取证”,且收钱当天就向当地卫健部门调查组如实说明了此事。

2021年10月,怀远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认为杨素勋控告石祥林敲诈勒索一案,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杨素勋遂申请检察机关监督。2022年3月,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回复称,经调卷审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石祥林构成敲诈勒索罪。

2022年6月,杨素勋以不当得利对石祥林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46万元。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素勋因违法犯罪行为与石祥林产生纠纷,并因此给付石祥林46万元,该行为已违背公序良俗,其诉求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遂裁定驳回其起诉。此后,蚌埠市中院维持了原审裁定。

2022年10月,石祥林曾起诉怀远县人民医院要求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被怀远县法院驳回。

2023年4月,石祥林因酒驾被判刑后未缴罚金,被警方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拘留。5月15日,杨素勋收到怀远县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石祥林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

5月26日,石祥林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已从警方获知石祥林涉嫌敲诈勒索的案件信息,将考虑联系律师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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