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杭州市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
杭州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2套住房;非杭州市户籍家庭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有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记录的,可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加强住房信贷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落实杭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对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二手住房房龄与贷款期限合计年限由不超过50年延长至不超过70年。
优化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按需做地、精准供地,加大配套齐全、交通便利的优质地块供应。根据不同区域住房市场需求特点,优化土地规划条件,引导企业开发差异化产品。在原有以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作为参加土地竞买履约保证的基础上,增加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
《通知》还提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过程中购房家庭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的,不再限制购房意向登记。根据限购政策调整,相应优化无房家庭认定条件。
潇湘晨报记者邓力菲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