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郑明珠)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蒙娜丽莎”)5月30日晚间发布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称,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关于对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报的问询函》(简称“《年报问询函》”)再次延期,至2023年6月9日前回复。
蒙娜丽莎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5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部。
蒙娜丽莎称,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5月30日蒙娜丽莎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回复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同时需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年报问询函》再次延期至2023年6月9日前回复,涉及需披露的,届时公司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王琳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