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专门出台了促进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人才项目落户烟台六项政策措施:
1.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全国总决赛铜奖(含)以上获奖人才项目落户烟台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达到烟台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申报条件的,经综合论证通过后可直接纳入相应类别予以扶持,发放“烟台优才卡”,享受相应高层次人才政策资助和服务待遇;属于新注册成立企业的,可再提供不超过300平方米办公场所和生产厂房,5年内享受“两免三减半”租金优惠政策。其他参赛人才项目落地烟台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优先支持申报烟台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
2.揭榜领题赛全国总决赛铜奖(含)以上获奖人才与烟台市发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合作协议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达到烟台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申报条件的,经综合论证通过后可直接纳入兼职创新类予以扶持,发放“烟台优才卡”,享受相应高层次人才政策资助和服务待遇;其他参赛人才与烟台市发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合作协议后,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优先支持申报烟台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
3.应邀参加全国总决赛对接交流活动的人才项目,现场签约并落户烟台后,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优先支持申报烟台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
4.烟台市发榜单位与揭榜领题赛全国总决赛铜奖(含)以上获奖人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合作协议,且项目实施满一年的,经综合论证通过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科研资助;与揭榜领题赛其他参赛人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合作协议,且项目实施满一年的,经综合论证通过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科研资助。
5.烟台市单位与应邀参加全国总决赛对接交流活动的人才项目,现场签约并落户烟台,且项目实施满一年的,经综合论证通过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科研资助。
6.参加海外(境外)赛及应邀参加全国总决赛对接交流活动的博士,现场与烟台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达成进站意向,且3个月内办结进站手续的,在享受烟台市博士后相关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进站博士后一次性5万元奖励。
以上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申请论证纳入烟台市高端人才引育“双百计划”的时间可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双百计划”政策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除上述对六项特支政策外,我市对博士后人才还有系列扶持政策,
1、给予在站博士后每年不低于15万元生活补助,最长补助3年;
2、博士后出站留烟后给予15万元留烟奖励;
3、 在烟就业创业的博士后可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和3年共计10.8万元生活补贴;
4、在烟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申请最高额度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
5、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制造业领域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博士后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提高到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