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员: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和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住 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 号)等 文件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需纳入征信系统,现就开展 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签署工作,通告如下:
一、2021 年 2 月 28 日前已发放但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 金贷款,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均需签署《个人征信 业务授权书》。新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保证人均需 在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现场签署《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二、请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本人携带个人身份 证,尽快前往贷款发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窗口办理签署手 续。《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文本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
请贷款相关人员知晓并配合做好该项工作。若有疑问,可致 电公积金服务热线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区管理部咨询
市直管理部:0936-8215917
甘州管理部:0936-8226519
临泽管理部:0936-5528452
高台管理部:0936-6624132
山丹管理部:0936-2720008
民乐管理部:0936-4426296
肃南管理部:0936-6121798
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 年 10 月 9 日
图文编辑丨曾淇
责任编辑丨王睿
审核丨马岳荣 李晓霞
监制丨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