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27日),本报从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一直未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办理首次登记的相关资料,导致买受人交房多年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襄阳恒达实业有限公司于近日被处罚。
据悉,襄阳恒达实业有限公司一直未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办理首次登记的相关资料,导致买受人交房多年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该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对襄阳恒达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襄住建罚字〔2023〕第20号。行政处罚内容包括:一、警告;二、责令限期改正;三、处2万元罚款。
据处罚决定书及爱企查显示,襄阳恒达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0日,注册地位于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29号,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56548361XL,法定代表人为秦文连。(文|中国基建报 赵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