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的,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三)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四)截至下一次遴选公告发布前,省、市级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员的,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入围遴选面试人员中对符合补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组织二次面试,择优转任。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