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南宁市2023年的招生政策精神,我局拟定了《南宁市兴宁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大群众对方案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以适当方式向我局反映,群众反馈意见和建议时,请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以利于我局与有关人士的联系沟通。今年招生工作时间紧迫,为有序推进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本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6月9日,共15天。
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可任选其中一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实名信函方式
信函人将意见寄至: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303办公室,邮编:53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请注明信函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
二、登录网络地址或扫描二维码
登录以下网址并在线填报所反馈意见:
https://docs.qq.com/form/page/DVE96clBCdlBDRUtX
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所反馈意见,并填写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