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
➤申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办理失业登记)。
➤申领方式
1.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失业金领取网上申报流程(图解)
➤领取标准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
➤地区类别:一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
适用区域: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
➤地区类别:二类地区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
适用区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按照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计算,第1-12个月发放标准:1980*90%=1782元/月;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980*80%=1584元/月。
按照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910元计算,第1-12个月发放标准:1910*90%=1719元/月;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910*80%=1528元/月。
➤发放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7年的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8年的领取1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9年的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