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外国人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复核
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对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限内,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复核,复核方式如下:
受理地点: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二层咨询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受理时段: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12367
申请复核所需材料: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复核请提交:
(1)审核未通过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或《多车转移申请表》
(2)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一年及以上在京居住的有效住宿登记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居民申请复核请提交:
(1)审核未通过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或《多车转移申请表》
(2)五年期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一年及以上在京居住的有效住宿登记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国人申请复核请提交:
(1)审核未通过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或《多车转移申请表》
(2)本人有效护照,如护照变更,需同时提供新旧两本护照
(3)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
(4)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一年及以上在京居住的有效住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