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拟出台20条政策举措公开征求意见 你最期待哪条?

新闻资讯2023-10-14 20:07:19橙橘网

沈阳拟出台20条政策举措公开征求意见 你最期待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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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市巩固增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20条政策举措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提出全年举办重点展会200场以上;对在沈阳市举办的3天(含)以上的经贸类展览会,规模达到200个以上标准展位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等政策举措。

2.不断丰富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提出符合“引客入沈”相关政策的旅行社企业,按照招徕游客数量、在沈游玩天数、游客来源等给予补贴;2023年完成第二批4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支持电商直播基地发展,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等政策举措。

3.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发展壮大。提出对在库1年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销售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额以上行业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亿元,增量排名前5位的批发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零售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亿元,增量排名前5位的零售企业,每户奖励200万元等政策举措。

4.持续激发住宿餐饮企业活力。提出对在库1年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额以上行业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00万元,增量排名前5位的住宿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营业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额以上行业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00万元,增量排名前5位的餐饮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等政策举措。

5.加快重点项目谋划实施。提出按照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总投资3倍的规模,建好用好储备项目库;推动已谋划储备的129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30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等政策举措。

6.加强项目建设重点要素保障。提出组织开展“走万企、优服务”“金融促消费”等银企对接活动100场以上;梳理形成年度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项目62个,向各类金融机构推介融资项目等政策举措。

7.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出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储备库和项目清单,选取项目策划包装成熟、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启动后可迅速实现资金回笼的项目,力争2023年底前启动一批等政策举措。

8.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建立“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梳理项目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推动项目落地落实等政策举措。

9.促进对外贸易稳增长。提出支持跨境电商重点项目发展,鼓励探索“班列+跨境电商”运营模式,扩大跨境电商业务规模;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特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在整备、检测、鉴定、仓储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企业海外仓建设给予支持等政策举措。

10.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提出大力支持设施种植业产业建设,对新建、改造升级项目最高补助3万元,对上年建成的50亩以上的温室小区最高补助10万元等政策举措。

11.推进渔业产业发展。提出对符合要求的新建设施渔业给予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等政策举措。

12.加快制造业改造升级。提出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等政策举措。

13.促进文旅产业加快发展。提出对首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获得提名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被评为“辽宁文化企业10强”“辽宁文化10佳”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0万元等政策举措。

14.支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提出加快实施5个共计60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加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等政策举措。

15.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提出对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50%的比例,给予发榜方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对列入国家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按项目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予企业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等政策举措。

16.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提出开展国有企业改革促振兴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推动沈鼓集团发挥央企战投资源优势,打造世界一流专精特新企业,推动盛京金控联合央企与省组建央地合作基金,赋能资本融合和产业发展等政策举措。

17.加强重点领域金融服务支持。提出支持在上一年度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创业投资机构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基金通过现金方式投资的,按投资金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等政策举措。

18.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能级。提出对2023年度首次新增入库的批零住餐业、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给予工业企业首次升规奖励10万元;建立全市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台账,对中小企业小额欠款做到应清尽清等政策举措。

19.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出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向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提供贷款;在沈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等政策举措。

20.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出面向辽宁省高校毕业生离校三年内未就业及毕业年度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开展3至6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培训学员身份、培训专业类别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至2000元的培训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等政策举措。

责任编辑:李佳蔚

本文标签: 政府  限额  沈阳市  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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