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3〕4号)、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南京江北新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宁新区教社〔2023〕20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初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入学条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年龄原则上在15周岁以内(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1、本施教区学生
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23年3月31日以前。
⑴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施教区
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⑵有关入学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①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因拆迁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区购置房产,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已在本区购置房产,则根据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是否拆迁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为准,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截止2023年5月31日);
②应届小学毕业生家庭通过购置本区房产并迁入户籍入学,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原则上在2022年3月31日以前。
2、随迁子女入学
非南京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包括在本市跨区务工的人员子女),随来宁合法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暂住,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应在 5月27日、28日到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顶山街道山水金盾花园23幢)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提出入学申请:
⑴家庭户口簿(非南京市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2023年5月31日止);
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3年5月31日止)。
二、时间安排
1、5日18日:启动2023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发布南京江北新区浦厂中学招生入学简章,明确初一招生相关事项。
2、6月3日至4日
本施教区学生6月3日—6月4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本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监护人携带《施教区学位审核通知单》和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来我校登记验证。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6月26日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时间及注意事项:6月2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携带《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及相关入学材料到我校报名确认。
4、8月1日前:我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招收初一新生280名。
四、8月10日:对于非起始年级符合转学条件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家长,请于8月10日上午8:30-11:00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来我校登记申请,学校在8月20日前答复是否接收。
五、施教区范围
顶山街道临泉社区、龙虎巷社区、金汤街社区、南苑社区、吉庆社区、大新社区(含大新嘉苑)、石佛社区、珍珠路社区,中车浦镇公司职工子女、静雅嘉、江畔雅居、新立嘉园、临江锦园。
代招华润国际、悦辰府、锦绣和樾府、融侨誉江府、待相关片区配置初中建成再行安排。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69615305 025-69615316
报名登记地点:浦厂中学慎思楼一楼
官方网址:http://pczx.njnaedu.cn/
校园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华府路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