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陕西省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扩大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的通告》。此通告自2023年10月16日起执行。
文件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同时,宝鸡市还将扩大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受理范围从省内和关中平原城市群,扩大至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取消异地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提供至少一方宝鸡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或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