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马拉松赛期间“低慢小”飞行器管控通告:
一、“低慢小”飞行器是指具有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较慢,雷达反射面小的航空器具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此外,还包括空飘气球、系留气球、风筝、孔明灯等空飘物。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飞行器活动,应当预先向北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和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按照马拉松赛事组委会要求,自2023年10月13日6时至10月15日14时期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高度从地面至1000米低空,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释放气球活动。如有飞行需要,应当经大连地区空中管制部门或公安机关审批、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请广大市民及飞行器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公安及赛事组委会对“低慢小”飞行器信息及拥有者、使用者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五、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