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侯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新闻资讯2023-06-02 11:03:26橙橘网

2023年武侯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武侯区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现将成都市武侯区2023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适龄优先、就近就便、免试入园原则,公平、公开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二、 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武侯户籍幼儿优先)

  三、报名方式

  武侯户籍幼儿:网上报名

  非武侯户籍幼儿:现场报名

  四、招生计划

  武侯全区3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秋季招生1380个学位。

  五、招生流程

  (一)登记报名

  1、6月9日9:00—6月15日17:00,武侯户籍适龄幼儿网上登记报名。监护人通过访问“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https://xqzsrx.cdzk.org/);

  温馨提示:

  每名幼儿限报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过时不再补报,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可修改。

  2.6月16日—17日,非武侯户籍幼儿现场登记报名。1名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②幼儿户口簿(若监护人与幼儿户口不在同一地址,则还需携带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核

  6月16日—17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已在武侯区教办幼儿园现场资格确认审核通过,并且没有修改个人登记信息的幼儿家长,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报名系统将自动同步审核结果。

  2.首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或修改过个人登记信息的武侯户籍幼儿家长,在6月15日17:00网上报名登记截止后,登记手机号会收到现场资格确认的提示短信。适龄幼儿1名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或其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具体时间以幼儿园报名平台和幼儿园短信通知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未进行现场审核的幼儿,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②幼儿户口簿(若监护人与幼儿户口不在同一地址,则还需携带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成都市幼儿园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平台下载)。

  (三)复核幼儿信息

  6月19日—20日,区教育局学前科汇总符合条件幼儿报名登记信息,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有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报名条件幼儿可于6月20日17:00后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状态及流水号,该流水号用于电脑随机录取。非武侯户籍幼儿由幼儿园现场发放流水号。

  (四)录取幼儿

  6月21日,如网上报名符合条件幼儿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将录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武侯户籍报名幼儿;如网上报名符合条件幼儿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届时将邀请公证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园长、家长代表、街道代表和新闻媒体等观摩、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现场。

  幼儿园优先录取武侯户籍幼儿,若有空余学位,则由幼儿园依据同样的录取规则自行组织录取非武侯户籍幼儿。

  (五)公布录取结果

  6月21日17:00,各幼儿园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登陆网上报名平台或在幼儿园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六)新生入园报到

  7月3日前,已录取新生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园办理入园报到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办【2021】49号)文件,保教费分等级定价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一级园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月,二级园最高不超过1200元/生•月,三级园最高不超过900元/生•月。伙食费按照《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963号)文件,据实结算。

  (二)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需确定是否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多子女家庭中,若“大孩”今年9月继续在园就读,其他“小孩”符合今年报名条件的,家长可自愿向该园申请“小孩”与“大孩”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在读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等优抚对象,及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等特殊人员子女入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如需咨询,请致电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咨询电话:028—85061707(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文标签: 幼儿  幼儿园  成都市  户籍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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