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周边的市场物价上涨严重,平常的猪肉价格在18元一斤,但9月2日去购买猪肉发觉25元以上一斤,盼望部门调查处理。”9月3日上午10时,接到市民陈女士的投诉派件后,大邑县市场监管局马上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对猪肉价格进行检查。
到达陈女士投诉的生鲜门店后,执法人员亮证并向店铺老板说明来意,要求出具相关进货票据和检疫证明。
“不同部位的猪肉价格不同,平均20元/斤,排骨、猪蹄价格高点,大致在25元/斤,这几天由于人工和进货价格上涨,每斤大致涨了3元,这是今天的进货票据和检疫证明。”该店老板拿出相关票证,并向执法人员解释了价格上涨的原因,同时也承认自己没有及时对外公示猪肉价格。
“你没有明码标价导致消费者认为猪肉价格上涨过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规定,责令你马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以免引起消费者误解。”执法人员对该店提出了整改想法。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该小区周边几家生鲜店铺猪肉价格进行检查,并发放了《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告诫函》,提醒商家守法诚信经营,不能“借疫”抬高物价。
上午11时,执法人员拨通了陈女士的电话,向她详细反馈了执法过程和处理结果。“你们对周边几家生鲜店的猪肉价格都进行了调查,你们工作真是认认真真负责,我很满意调查结果,你们辛劳了,非常感激你们。”陈女士满意地说道。
稿件来源:四川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