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企业,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本准则所称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
2、经营规模较小;本准则所称经营规模较小,指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或微型企业标准。
3、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均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