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简称“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武汉。地处中国中部地区,东邻安徽,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南接江西、湖南,北与河南毗邻,介于北纬29°01′53″—33°6′47″、东经108°21′42″—116°07′50″之间,东西长约740千米,南北宽约470千米,总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占中国总面积的1.94%。最东端是黄梅县,最西端是利川市,最南端是来凤县,最北端是郧西县。
2、湖北省地势大致为东、西、北三面环山,中间低平,略呈向南敞开的不完整盆地。在全省总面积中,山地占56%,丘陵占24%,平原湖区占20%,属长江水系。湖北省地处亚热带,全省除高山地区属高山气候外,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3、截至2019年末,湖北省共辖13个地级行政区,其中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4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共有25个县级市、36个县、2个自治县、1个林区,常住人口5927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5828.3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3809.09亿元,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19098.62亿元,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22920.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