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宁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有哪些?
2023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共有四个保险项目,分别为: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
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宁波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60元/份
保障期限: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
保障责任:
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
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个人承担按住院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字段推算,推算后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按公务员医疗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予以给付,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参保年度内初次住院起付标准一次性给予200元补助。
宁波市退休人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130元/份(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前湾新区退休人员无法参保)
保障期限:一年,每人限参保1份
保障责任:
个人承担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50%,首次参保或中断后参保的(在职转为退休视作连续参保),给付40%;
个人承担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
个人承担按住院治疗费医保统筹基金字段推算,推算后个人承担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按公务员医疗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比例予以给付,最高不超过单次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
宁波市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60元/份(保障期限三年)或20元/份(保障期限一年),每人最高可参保3份。
保障责任: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类大病,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
宁波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
缴费标准:
50元/份(保障期限四年)或15元/份(保障期限一年),每人最高可参保3份。
保障责任:
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发生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