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
每天9:00-12:00 14:00-17:30
二、报名对象
安新户籍的往届生、外地就读的应届生、在职职工、社会青年(含符合条件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地点
安新县教育考试中心(安新县教育局417,419室)
四、报名材料
(一)普通高中应届生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高中阶段学籍档案原件;
4.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经历及思想品德鉴定;
5.外省学籍的,还应携带由学籍所在地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材料。(如因学考成绩不合格,影响高考选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应届生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原件、就读证明、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将本人姓名页复印并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由经办人签字,注明“与原件一致”);
4.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
(三)往届生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毕业证原件;(毕业证丢失的,需提供原毕业学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县教育局学籍专用章、经办人签字。)
4.思想品德鉴定,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出具;
5.对于不能出具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如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辍学的,须出具学籍表和辍学证明,自入学之日起到2024年9月满三年;没有升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社会考生,要求初中毕业到2024年7月满三年。
(四)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户籍考生
拟在安新参加高考报名的,除具备相应报名条件,还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保定市范围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与《居住证》同一人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