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特殊群体子女实行不同的方式入学。
具体可分为两种:
一、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策”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分类入学。
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其中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咸阳市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
七年级招收具有咸阳市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适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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